2005年8月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租房无端失火 调解平息肝火
李枫宇

  一场大火将两间出租房烧得屋里见天,房客的全部家什被尽数吞噬。为承担损失一事,房东房客又大动肝火。近日,在海宁市海洲街道两级调解组织的积极调处下,终使当事人肝火平息。
  7月20日中午,海宁市海洲街道民和村郭某家的出租平房突然起火,幸亏消防人员和村民们赶来施救,大火终被扑灭。但4间平房中有两间被烧毁,房客黄某、陈某和李某3人的床被衣物和生活用品全被烧毁。火灾过后,房东和房客相互提出了赔偿要求。房东郭某认为,是房客使用管理不当导致火灾发生,故3名房客应赔偿损失,至少要把房子修好。而黄某、陈某和李某却认为当时全部外出工作,房中根本无人,正是由于房子本身存在安全隐患,才造成火灾致使自己全部财物被毁,所以要房东赔偿他们的损失总计1万元。双方各持已见,各不相让,越吵越凶。海洲街道调委会得知后及时会同安监、公安、消防和村调委会召集纠纷双方进行调解,发现争论的焦点是起火原因,承租方认为是电线老化引起,房东却认为是承租方的煤气泄漏遇明火引起的。由于大火已将现场破坏,起火原因无法得到准确鉴定,为分清责任,调解人员对幸存的2间出租房进行比照勘查,又在附近村民中进行走访了解。通过调查,调解人员认为:出租房的确年久失修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;而承租方也存在安装和使用燃气不规范的事实,且平时有随手丢烟蒂的习惯。相比而言,房东方的责任更大。经调解员积极工作,打通了双方的思想,达成了调解协议,由房东郭某一次性补偿3名承租人的财产损失1490元。民和村党支部还发动村干部捐献了衣被等物品,帮助3位外来民工及其家属度过难关。一起因出租房火灾引起的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。